5月23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北京近日曝光3起事故案例。
案例一:北京市润亚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20”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2022年7月20日,在朝阳区某小区厨房内,润亚环宇公司组织3名工人进行小区中、低压线技改工程后续倒改工作。3名工人在未进行吹扫旧管道余气步骤情况下,切割、拆除了旧燃气管道,管道内残余气体在室内扩散,遇到室内能量源,爆燃事故发生,造成3名工人及房主不同程度受伤。
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作业人员未按施工步骤,进行切除作业,导致管道内残余气体在室内扩散,遇能量源发生爆燃事故。间接原因为:润亚环宇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未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能及时消除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泰德市政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未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致使作业人员违章作业。
朝阳区应急局给予润亚环宇公司总经理赵某3.2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润亚环宇公司 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泰德市政公司总经理石某4.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泰德市政公司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二分公司给予樱花园服务中心责任人张某扣减绩效0.8万元的处罚,给予维修工孙某扣减绩效0.5万元的处罚。
安全提示: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学习和操作规程培训,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作业安全。如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请拨打电话12350进行举报。
案例二:西城区佳薏雅园电动三轮车电池自燃事故
5月10日11时许,西城区佳慧雅园居民将电动三轮车电池带回室内并放于客厅充电。15时许充电结束,拔掉电源。17时许听到电池发出异响。18时许电池冒烟起火。居民用灭火毯进行覆盖灭火,同时与家人一起接水浇湿。物业到场后利用楼道内设置的消火栓将火扑灭。火灾造成电动三轮车电池烧毁,客厅内书架及书籍等杂物不同程度烧损,无人员伤亡。
事故直接原因为电动三轮车电池内部故障。间接原因为:一是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将电动三轮车电池拿到室内进行充电;二是居民存在未使用原装配件情况。
安全提示:实验数据显示,电动自行车电池短路产生的火花火焰温度为130摄氏度,30秒后火焰温度升到310摄氏度,有毒气体充满整个房间;2分钟后火焰温度达680摄氏度,电动自行车其他塑料件被引燃,室温达到180摄氏度至220摄氏度;3分30秒后,整个电动车已经被火焰包裹,温度达到1200摄氏度,室内温度超过650摄氏度。电动自行车电池起火产生的高温毒气比明火更为致命。
如何预防电动车火灾?首先要合理安排充电时长。应尽量在白天充电,一般在8至10小时内可完成充电;其次,勿在住宅内(含楼内、室内)充电;再次,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此外,不要改装。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和电瓶会出现老化、短路等情况,如果再加装音响、照明或者电瓶,很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等火灾隐患;最后,在日常生活中,应加强对电动车电线、电路等方面的检查,防止接触不良引起接触点打火,避免因线路老化、磨损引发短路、串电等。
案例三:“5·14”平谷区金海湖镇靠山集村火情
5月14日12时54分,平谷区金海湖镇靠山集村东南侧田地(山脚下果树台地)发生火情。区消防救援支队30人、消防车8辆,区信息化保障分队4人、无人机3架,金海湖镇森林防灭火中队13人,共计47人参与处置,明火于13时24分被扑灭,过火面积1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起火原因初步调查为农事用火。相关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将依据调查结果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及责任岗位的网格员、管护员及组长也受到了处罚。
安全提示:请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严禁在林区吸烟、烧荒、烧纸、燎地边、燃放烟花爆竹、野炊、施放孔明灯等一切野外用火,防止跑火进山入林。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市民一旦发现火情,请第一时间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或119,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
新京报记者 彭冲 编辑 杨海 校对 刘越